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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猫先生官方网站近期上线名单|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上线问题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2 09:11 浏览次数:

  猫先生官方网站9月28日 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迁保障服务中心(住房发展保障中 心)副主任 许国花

  办理情况:经查证,该村书记有两处猪圈,建于多年前,属历史遗留问题。此举报由邻里纠纷引起。

  热线,藏头村西北同三高速西北的山坡山体遭到破坏,现在开始堆放垃圾了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二大队、灵珠山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与来话人沟通,其反映的藏头村实为长城村,村西侧同三高速西北的山体属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独垛子社区。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采挖行为,但该处山体东侧确有被采挖过的现象。来线年接手的,并且接手时就已经形成了现状。也就是说采挖行为应该发生在2012年之前或者更早,因时间久远已无从取证和确定责任人,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目前该处山体东侧位置正准备进行复垦作业,负责人邢子学,其持有原黄岛区国土资源局和原柳花泊办事处独垛子社区居委会签订的土地整理复垦协议书以及其与独垛子社区居委会签订的独垛子社区居委会(复垦)平整协议,该协议显示中标方为邢子学,中标金额65万元,复垦期限2005年12月13日至2006年3月12日。邢子学表示,因复垦期间被社区叫停,一直拖到了现在,其目前准备将地块平整后种植果树。

  堆放垃圾位置位于复垦位置西100处道路两侧,执法人员已到现场进场查处,已责令独垛子社区对堆放垃圾进行整改,9月15日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热线,琅琊镇武家村道路两旁的违章建筑有的拆了有的没拆。希望抓紧拆。责任单位:琅琊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调查,该处建设于1993年所建,当时为发展农村经济,解决群众购货难题,经村两委考察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村南公路拐弯处新建商店一处。2020年9月10日16点47分工作人员臧玉强已将办理结果反馈,其表示不满意。

  热线、同江路到衡山路疏港高架下商贩占路经营。南港小区南门占路经营。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南港小区南门占路经营执法人员以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同江路路段来往的货车非常多,经常有货车发生故障无法行驶需要救援维修,便有救援维修经营者在该路段紧急救援维修车辆。针对该处情况,我单位已加强对同江路的巡查,对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对顽固经营者的经营工具等进行查扣。但由于车辆救援的需要,同时由于商贩流动性大,仍有商贩与巡查人员打游击。我单位将针对该处的情况,安排执法人员错时上岗,对该处进行定点蹲守,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清理。

  留言1投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五台山路海信香江睿园东侧板房,与周边格格不入,是否属于合法建筑,建筑阻挡了孩子们上4中的路。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查五台山路海信香江睿园东侧土地为私人土地,1995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青岛广濑化工有限公司。执法人员与土地使用权人联系,得知此处土地尚未征收,其表示待土地征收后将对厂房进行清理。

  留言4,原先投诉说是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10.1改建的,12月份批的使用手续,重点是开车经过时严重晃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希望经过专家的论证下,在节目里向老百姓反馈结果。办理情况:因市民反映问题无详细位置信息,且市民为匿名反映,无联系方式,无法调查落实相关情况。

  留言5,主持人好,我反应个情况,西区天一畔城小区东门,每天早晚上下班的时候堵的没发走,原因是商贩占道经营,某些不自觉的随便停车下来买东西,肖局长肯定知道这个事儿,12345打过,677打过,城管来看个一两天就有,走了之后又这样,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我想问问领导这个怎么根本解决。责任单位:隐珠街道

  办理情况:隐珠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到达凤凰山路天一畔城东门处,现场确实存在多处占道经营商贩,执法人员现场对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商贩进行了制止并劝离。下一步,隐珠执法中队将把该位置作为日常巡察的重点,在上下班高峰期加大人员投入,同时采取错时执法,定人定岗等执法策略,及时发现占道经营等问题,及时予以清理。同时,隐珠街道办事处拟在天一畔城东门选取合适位置,建设一处便民摊点群,由天一物业负责日常管理,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大大缓解该处居民通行问题。

  留言6,薛家岛凤凰园小区北区349号楼3单元西侧,有租户在原有储藏室的基础上私改网点房,并在墙上安装电子广告牌(800*1800)夜间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生活,对过往行人的安全造成安全隐患,希望通过926平台让综合执法局肖局长给予解决问题!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落实。经查凤凰苑小区为一处老旧小区,为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楼下很久之前便有门店,具有营业执照。由于该举报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执法人员与同小区的举报人王女士联系,举报人表示理解此问题,表示希望对店外经营乱的问题进行整治,执法人员立即联合物业公司、管区对该处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了清理,并通知物业公司对该处前期划的线进行重新修复,规范经营范围,规范经营。同时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处现场的确有门店安装了LED广告,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并现场对违规LED广告进行了拆除。将会加强巡查,加强对该处的规范管理。

  留言7,西海景苑四号楼前,一楼私建小花园,用铁栅栏私自围起来了,听说是物业经理的房子,物业也不管。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理情况: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落实。经查西海景苑小区四号楼前并未发现此现象。经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表示其反映的位置不是4号楼前,而是位于10号楼前,执法人员立即对10号楼前进行巡查,发现该处设置了一处小门,但该处小门并未上锁,居民可以自由出入。执法人员将情况向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当事人表示将立即自行对该处门进行拆除。经再次巡查发现该处门已经拆除完毕,该处区域属于开放区域,居民可自由使用。

  留言9,滨海大道以东区域,大湾港路有港口公司大车行驶,海港路华润房地产渣土车等工地大型作业车辆通行,蓝湾大数据配套临海路原封神榜剧组用地现天天大车通行,三条路基本道路不见原色、路基容易损坏,请肖局长百忙协调。责任单位:灵山卫街道

  留言10,滨海大道以南蓝湾配套路 原封神榜剧组,现在这个工地在施工,有特别严重的撒漏污染,路面被破坏,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空气,导致不能在那里锻炼,请求局长帮忙协调。责任单位:灵山湾执法中队

  留言12,肖局长,红卫村西侧九顶山上的建筑物被某单位做为会所用来内部招待,山上道路被强行封闭。请问这个应该是违章建筑吧?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据现场调查,2014年5月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薛辛庄社区居委会九顶山坡顶约88.58亩的土地猫先生官方网站,用于绿地和景观建设; 2014年8月11日,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申请,区林业局批复,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九顶山山顶原有空地处建设林业生态公园设施用房,建设完成后,除用于森林资源管护、育林和扑火工具存放外,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有时将该处用于公司会议使用。

  据现场调查,因临近富春江路灵活务工市场,由于民工经常到山上游玩,随手将烟蒂乱扔的问题,为防止火灾发生,确保安全,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07日将此山封存。

  办理情况:接网友留言后执法人员立刻前往现场,经落实:当事人是管家洼村民管某林,系个体养殖户,在自己园地内设置养殖棚经营养殖工作,养殖规模较小。经向社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养殖棚于5年前建设,面积约为100平方米,用于养殖,棚内有养殖笼40个左右,内有养殖貉子约30只。养殖用棚为养殖设施,定性为违章建筑有不妥之处。

  留言17,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和老黄岛街道办事处小区内出现了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想问一下是否合法营运,现在乱像百出,摆放杂乱,占用非机动车道摆放,占用盲道,给新区形象带来了影响,也给特殊人群(盲人)带来了不方便和安全隐患,同时,这些电动车自行车也没悬挂号牌,也属于违法上路,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责任单位:辛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办理情况:关于共享电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问题,前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道路两侧存在共享电动自行车,随即对共享电动车实施查封扣押。2020年9月14日接到市民通过行风热线栏目反映该问题后,我中队执法人员再次在我街道辖区范围内展开巡查,并对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实施暂扣,目前已查扣各类共享电动自行车79辆。目前,执法人员电话通知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携带相关手续到我中队接受调查。

  15、留言21,创智路与珠光路路口有个收废品的站点,春天小珠山起火,废品位置就在山底下,感觉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反映人姓名:匿名 联系方式:匿名

  办理情况:此处回收站注册于2015年5月5日,有灵山卫派出所办理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明。2020年5月20日办事处对其进行了消防演练,2020年8月27日与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留言22,肖局长好,咨询一下对农村承包地上的构筑物(土地四周围栏)申请需什么条件,需上哪个部门怎样申请?谢谢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指挥平台办公室

  办理情况:我们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农村承包地上的构筑物申请事宜已电话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留言24,投诉私搭乱建,违建门头房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老供销社大院,被个人承包后在院内私搭乱建出租,现在更是建设临街门头房,先建起来一堵墙,看看无执法部门喊停,现在后面也全建设起来了。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10:00到达现场,与反映人电话联系确定违建位置,后找到违建当事人,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0年9月15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承诺拆除,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5日15:30到达现场,已拆除完毕。

  留言25,投诉珠海雅苑小区门头房占停车位前湾港路215号珠海雅苑小区的房子一楼是门头房,现在门头房的老板都拿墩子占着停车位,导致小区拥堵,车辆乱停,前期看城管来处理过,效果很好,但是没几天又都占上了,请给处理一下,处理后能不能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一下,非常感谢责任单位:辛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办理情况:前期我中队执法人员组织人员对该小区进行集中清理活动,将该区域范围内网点房用于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物品实施清理。2020年9月14日通过行风热线栏目再次接到市民反映该问题后,辛安执法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处置,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将该处十余处用于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物品实施清理,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禁止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同时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执法人员通知小区物业负责人加强小区内部管理,杜绝再次出现该类现象。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督促物业方面加强小区管理,同时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现象将及时进行处置。

  留言26,建议滨海大道以东灵山卫地区撒漏。滨海大道以东区域,大湾港路有港口公司大车行驶,海港路华润房地产渣土车等工地大型作业车辆通行,蓝湾大数据配套临海路原封神榜剧组用地现天天大车通行,三条路基本道路不见原色、路基容易损坏,请肖局长百忙协调。责任单位:灵山卫街道

  20、留言27,投诉锦绣城朗园睿园中间道路有几个雨水井里散发恶臭气味。锦绣城朗园睿园中间道路有几个雨水井散发恶臭气味,一个是活鸡店门口,一个是熟食门口。

  办理情况:隐珠中队执法人员到达锦绣城朗园睿园中间月亮湾路现场,经查,位于活鸡店前月亮湾路绿化带内的一处雨水篦子内存在积水现象,刺鼻气味初步判断为碎屑等垃圾掉入其中经发酵散发的气味。另检查发现,隆鼎熟食店将餐饮废水倾倒在门前绿化带处雨水篦子中。隐珠中队向该店面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店面经营者进行清理,并依法予以立案。2020年9月15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店面已对乱倒污水问题整改完毕。目前,该店乱倒污水案件正在按程序推进中。

  留言28,投诉龙城御苑小区乱种菜,导致市政路不能推进。唐岛七星和龙城御苑小区北边有一条规划市政路可以通行到珠江路,但一直没有通开,多次咨询,称因为龙城御苑小区乱种菜,导致不能建设。多次投诉,每次拔了菜又种上,能不能一次性解决这个问题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调查了解,来话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太行山路与珠江路中间,唐岛七星小区北门市政规划路,此路一直未修,因规划道路在小区红线外,属于无人监管地带,唐岛七星小区、龙城御苑、华裕唐城小区的居民利用空闲地种植蔬菜,去年年底执法中队联合街道办环卫队进行了清理,因清理后无监管单位又出现了复种,针对种菜事宜,于2020年08月28日执法中队再次联合街道办环卫队组织整治清理,清理种菜面积460平方米。执法人员致电李女士,李女士称规划和城建部门称因此处种菜导致路未修理,目前种菜已全部清理,至于何时修路,届时李女士联系规划和城建相关责任部门,执法中队保障种菜问题彻底整治。

  留言30,肖局长,在薛家岛安居小区西门南侧有一个原名是顺峰装饰,(现在改名了,忘记叫什么名字了),把门前全用栏杆围起来并装上大门,我认为那块不是他们的私地,应该开放,麻烦肖局长看一下,谢谢就是慧生馨源超市的西侧,他们还违规开了一个门,租出去开的包子铺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落实。经查该处有一处包子铺,执法人员通知其到我单位接受询问调查,如发现违法规为行为将依法查处。举报人反映的该处围起来问题,经查该处现场当事人在此设置了一处伸缩门将该处进行封闭。执法人员现场了解情况后,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教育,当事人同意对该处拆除。现场立即对该处伸缩门进行了拆除,并已拆除完毕。

  热线,庐山路天泰阳光海岸南边,一个公司用几十米的墙占了属于自己小区的三百平绿化。进行硬化后当了公司的停车场。小区居民找了第三方测绘公司,已经明确绿地是属于小区的,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办理情况:接行风在线后,执法中队立即会同长江路自然资源所到达现场进行红线核查,经现场红线核对,该地块属于青岛天泰阳光建设有限公司红线范围内,因山东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异议,待打点后确定具体红线范围,如核实无误,按权属归还。

  热线,住胶南书香泮城小区,一楼业主在自己院子里建了墙,开了个门,正好对着停车位,还不让别人在此停车。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中队

  办理情况:珠海中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查阅规划图纸,确认一楼小院规划设计有围墙,经询问物业人员,称小区在交付时大部分(28号楼小院有门)小院是没有门的,因小院围墙全封闭,一楼业主在交付后为了出行方便,将原有围墙打开一米宽的口,作为小院门使用,据初步统计,共有200余户存在开口行为,现珠海中队对开口业户逐一通知、调查中,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置。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有影响停车或阻碍停车现象。

  留言2,老胶南第二实验小学斜对面工地,刚开工打地基,渣土车出工地不冲洗车轮与车身,导致工地泥土全部带到公路上,工地雇佣一台水罐车每天多次冲洗路面,导致路面积水、泥泞,车辆经过脏污,第二实验小学孩子上学躲避着脏水跳着走,隐患很大,多次向隐珠综合执法中队反应,只是说管理,约谈,工地开工近一个月,截止今天早晨,工地仍然我行我素!为什么别的工地渣土车都在工地里面冲洗干净再出门,这个工地这么牛呢?希望肖局长出面制止这种行为,还百姓一个洁净的出行环境。责任单位:隐珠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查,网友反映的工地是凤凰山路孙家滩村庄改造项目工地。2020年9月1日,隐珠中队执法人员对该项目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一事下达了《违法行为教育规范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清理路面并进行整改。2020年9月14日《行风热线》上线后,执法人员再次到达该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仍存在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问题,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取证,现场责令该工地立即清理污染路面,为防止给学生带来安全隐患,责令该工地封闭凤凰山路出入口,在合适地点重设出入口。执法人员向施工单位下达了《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接受询问调查,隐珠执法中队将依法对该工地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一事进行立案处罚。目前,该案正按程序推进中。

  留言3:导播好,主持人好,肖局长好,请问综合执法局执法时都有哪些程序规定?执法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比如处理违章建筑或者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从认定到处罚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吗?如果遇到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或者有关部门执法不规范,态度恶劣的情况,老百姓应该如何反应?反映后能否得到一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答复?肖局长能保证吗?谢谢!还有一个事情,请肖局长落实。泊里镇西封家村赶牛路的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在永久用地还未经批复的情况下便已开始动工建设(区自然资源局于5月11号才进行用地申请的公示)。据了解,这个项目使用该地块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这就是未批先建的行为,请肖局长调查落实,给一个答复,谢谢!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法制大队、泊里综合执法

  办理情况:问题1: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鲁政字〔2016〕82号)我局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海洋渔业、交通运输、旅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执法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各执法领域也有本领域的程序规定,例如:交通领域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国土资源领域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等等。

  我局的执法依据主要有程序法和实体法。上面写到的执法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就是我们依据的程序法。实体法主要是规定各执法领域主要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因涉及执法领域较多,目前我局依据的实体法有400多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等。

  在处理违法建筑方面,我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明确了各类违法建设的查处流程(详见附件)。

  问题2:对泊里镇西封家村赶牛路的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相关问题由中队进行办理,我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项目实为青宁输气管道(黄岛段)工程泊里分输站扩建项目,青宁输气管道工程泊起点位于青岛市董家口LNG首站,终点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南京末站,线千米,其中该项目的黄岛段工程泊里分输站扩建项目于2016年1月20日已取得城乡规划选址意见书【青规西字(2016)29号】,已于2019年9月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自然资源部提报了建设用地的预审、初审报告,2019年12月份取得自然资源部关于青宁管线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2020年6月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自然资源部提报了建设用地审查报告。申请用地面积0.582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1266公顷,泊里分输站(一座)占地面积0.417公顷,目前该处土地进行了征收,并缴纳了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保资金共计13.1018万元。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9月15日对该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询问调查通知书》,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问题2回复:答复来反馈来线日中队执法人员回复举报来话人,来话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留言17,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和老黄岛街道办事处小区内出现了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想问一下是否合法营运,现在乱像百出,摆放杂乱,占用非机动车道摆放,占用盲道,给新区形象带来了影响,也给特殊人群(盲人)带来了不方便和安全隐患,同时,这些电动车自行车也没悬挂号牌,也属于违法上路,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责任单位:黄岛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关于共享电动车占用道路摆放的问题,经调查,是由杭州青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哈罗出行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我街道范围内投放经营,自投放之日起执法中队及时调查并联系投放公司限期内自行清理全部在街道范围内的共享电动单车,目前该公司已对我街道范围内共享电动单车基本清理完成,剩余部分将于9月18日之前全部清理完毕,逾期将依法扣押处罚。

  留言18,玉环岛街14号小区(黄岛中医院后面小区)多年违建平房,多种渠道反应都未拆除,请问这种问题怎样解决呢?责任单位:黄岛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网友留言后执法人员与2020年9月14日上午10时前往现场,经现场调查该无证砖混房屋面积为50平方米,建于二十年前,系历史遗留问题。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动动员教育,当事人同意由中队协助其将该房屋拆除。

  留言20,匿名,澳柯玛人才公寓3号楼2个单元楼顶违章建阳光房,为何拆不了???责任单位:辛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办理情况:前期接到市民反映该问题后,辛安中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对澳柯玛人才公寓3号楼楼顶阳光房进行处置,通过多次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工作,已协调其自行拆除阳光房1个,但由于今年疫情影响和当事人经常在外地出差等原因,剩余阳光房未能自行拆除。2020年9月14日通过行风热线栏目接到市民反映该问题后,辛安综合执法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处置,由于当事人未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到当事人责令其自行拆除,当事人也表示将于本周五(9月18日)返回青岛并于下周五(9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同时执法人员通知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加强小区内部管理,一经发现私搭乱建现象及时与我中队取得联系,执法人员将及时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热线,同江路往衡山路高架下面很多违停,还占路修车,连江路有很多早餐摊,道路卫生极差。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南港小区南门占路经营执法人员以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同江路路段来往的货车非常多,经常有货车发生故障无法行驶需要救援维修,便有救援维修经营者在该路段紧急救援维修车辆。针对该处情况,我单位已加强对同江路的巡查,对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对顽固经营者的经营工具等进行查扣。但由于车辆救援的需要,同时由于商贩流动性大,仍有商贩与巡查人员打游击。我单位将针对该处的情况,安排执法人员错时上岗,对该处进行定点蹲守,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清理。

  连江路占路经营问题,经查,由于中石油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业务量大,为之配套外包公司的工人较多,海游公司的食堂不能满足大量人员的用餐需求,且不给外包人员提供就餐,因巨大的就餐需求促使下,部分经营者在连江路从事盒饭配送,解决工人就餐问题。执法人员已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对配送盒饭的人员进行劝导教育,通知其做好配送工作,不得占路经营,不得乱扔垃圾,同时我单位将针对该处的情况,安排执法人员错时上岗,对该处进行定点蹲守,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清理。

  热线,①兰东A区路边烧烤扰民,凌晨收摊搬凳子,噪音大。②另外兰东老小区没有门闸,外来车辆占道。③282号楼有个配电箱,老把轮胎割坏,希望移走。④小区西边的墙快倒了,还有收废品的,环境脏乱差,物业不管。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问题1:现场为门店内烧烤,并非露天烧烤,门店按照地摊经济政策在门店前规定区域摆放桌椅经营,执法人员已通知该处经营者1、在规定区域内经营,不得阻碍交通,做好客人的劝导管理,避免客人扰民;2、不得室外摆放烧烤炉露天烧烤,必须入室烧烤;3、室内烧烤必须安装并使用合格达标的油烟净化设备进行经营。同时协助通知相关门店经营完毕收摊时采取措施,降低噪音,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其表示配合。

  问题4、该处墙已协助通知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兰东社区,该社区已在前期发现该问题,正准备对其进行修复。该处废品收购站问题,经调查,该处有2家收购站,此2家收购站均具有营业执照,所使用的场地均为租赁土地,现场收购的物品放置于租赁场地内,未占用公共区域。执法人员已通知该处经营者对堆放的物品进行规范,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其表示配合。

  留言1,昨天上线反映了,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海王路至双珠路东西两侧)道路和人行道全是占路商贩,把人行道全部占领,年轻的还行,从夹缝中穿梭,老人和孩子根本没法过去,只能下到马路上行走,把车行道全是占路车辆商贩,昨天反映了,今天早晨还是依旧,还没有解决,和您反映都没用,执法中队是不是不作为?和您反映都熟视无睹,无动于衷,该处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车辆人员老人孩子在占路摊点中穿梭。宣传的很好,但是实际呢?水灵山路这个区域还需要几年才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执法局南侧200米的新华路(公园路南北两侧)也是摊点很多的。执法局北侧200米的东风路(东楼路至唐岛湾路)摊点也很多。执法局西侧200米的双珠公园门口摊点。执法局东侧200米的商城街最南头靠近双珠路摊点也是堵着双珠路的人行道。责任单位:隐珠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落实,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水灵山路周边小区众多,人流量大,居民对蔬菜、水果等需求较旺盛,加之水灵山路摊点群规模较小,无法满足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部分商贩看到商机后,流动到该区域占道摆摊经营。针对该问题,隐珠街道水灵山路(双珠路至海王路)设置了“一小时市场”,严格规范商贩在路沿石以上进行经营,既解决了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又极大的解决了占路经营的情况。同时,综合执法中队专门成立了早班分队和夜班分队,在此区域定人定岗执勤,实行“交接班”制度,在早8点30分之后加大对该区域的执法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占道经营商贩,及时予以清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东风路摊点问题,2020年9月16日9时44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在原胶南大会堂门口确实存在一处商贩,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劝离。灵山湾路至唐岛湾路段,属于珠海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建议珠海街道加强对该区域的执法巡察,及时予以处置。

  关于网友反映的双珠公园门口摊点问题,经查,在周六、周日确实存在零星卖小孩玩具的商贩在此占道经营,为此,隐珠执法中队加强了周六、周末的执法力量投入,及时发现占道经营商贩,及时予以清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新华路摊点问题,隐珠执法中队对新华路与公园路交界处南北两侧占道经营摊点进行逐一清理整改,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8处,店外经营6处,遮阳伞6处,店外乱摆放5处。下一步,隐珠执法中队将安排专人采取定岗巡察与不定时巡查的形式,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确保了市容环境正规有序。

  留言2,主持人 领导 你们好 我想问自己家的地在村边上很近可以 搭建简易棚来养殖水貂等动物吗责任单位:黄岛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来线日行风在线反应“管家洼村有养貂的违章建筑”,后中队经落实:当事人是管家洼村民管某林,系个体养殖户,在自己园地内设置养殖棚经营养殖工作,养殖规模较小。经向社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养殖棚于5年前建设,面积约为100平方米,用于养殖,棚内有养殖笼40个左右,内有养殖貉子约30只。养殖用棚为养殖设施,对于农业养殖及养殖设施问题,农业农村部门为主要行业监管部门,黄岛执法下步将按程序移送农业农村局处理。

  留言5,戴戈庄商业街门前峨眉山路每天早晚都有摆台卖东西跟违章停车,都堵的没法走。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占道问题,执法人员不同时间段多次到达现场,经巡查,现场无浮游商贩占道经营现象;现我中队已安排白晚两班人员全天不定时巡查,同时在高峰时间段,安排人员定点巡查清理,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大对此处的巡查密度,严控该处占道经营问题。

  6、留言6,文辉,您好!我反应胶南的烟台路心怡苑小区北侧的板房和物业私设的个人车位,属于违章建筑,请介入调查处理,谢谢!小区内部私搭乱建板房作为柴房,严重影响小区内部停车。责任单位:隐珠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查心怡苑小区建于2006年,建设时业主反映没有储藏室,对此,开发商经规划部门审批在9号楼北侧建设板房储藏室,并在交房时一并出售给业主使用,属于历史遗留,对市民所反映的该问题,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城管第[2018]166号文,将结合小区提升改造进行集中治理。

  7、留言7,悦湖兰庭小区,外街商铺门口货架占道严重,远远超出划线,希望帮助解决。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根据上级印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悦湖兰庭周边情况,我中队协同物业前期在店铺门口划定规范区域,允许商铺在规范区域内进行摆放;现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告知并规范商铺在划定的规范区域内进行摆放,并责令物业管理处加大巡查密度,加强管理,同时,中队已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巡查,规范商铺店外摆放,下一步将加大对此处的巡查密度,严控该处的占道摆放问题。

  留言8,长江路街道,青弋江路上本来车位就很有限,两侧商户缺都把车位非法占用了,这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儿?!到底找哪个执法部门可以过来管理一下?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近期已连续多次对青弋江路道路两侧利用地桩、地锁、停车墩等占用停车位进行清理,下一步将加大对此处的巡查执法力度。

  留言9,西于家河二期,乱搭乱建现象很严重,怎么解决啊?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与西于家河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小区内无新增违建。西于家河二期小区建成于2005年,小区一直未封闭管理,属于老旧小区。对于历史遗留各类违法问题,执法人员已联系社区,将按照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对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恢复。

  留言12,城市管理反应最多的问题就是基层管理不作为,对问题视而不见,甚至保护伞,希望城市管理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考核,完善机制。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理情况:为进一步激发基层执法人员的重要力量,我局一是建立常态化考核管理机制,将考核成绩与个人绩效挂钩,主要从执法办案、巡查备勤、装备使用、仪容举止和语言规范等方面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正规化管理,结合个人实际表现情况及当月部门考核成绩上浮或下浮比例进行折算,得出执法人员当月日常考核成绩;二是建立受理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留言13,我问一下城管执法局长你好,咱这农村拆违章,是西海岸全区统一标准呢,还是各街道的执行标准不一样。看到张家楼街道拆除农村乱搭乱建力度很大,有的乡镇村里还是只拆村里大街两侧的乱建,还是在敷衍工作。责任单位:张家楼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调查了解,来话人反映的问题为各村自主拆除违章建筑问题,根据张家楼街道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求,由各村对村内存在的私搭乱建自行拆除,切实提升人居环境。来话人反映的其他镇街拆除力度情况已电话解释,来话人满意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反映位置确有部分商贩打游击占路经营。当事人认为国家鼓励地摊经济,可以摆摊经营。执法人员将国家地摊经济政策的规定向当事人进行了讲解,需要到规定的市场按照管理人员的指导进行经营,并非可以随意占路经营。并现场对占路经营进行了查处清理。并安排巡查人员措施上岗,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违规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

  13、留言17,同江路往衡山路高架下面很多违停,根本原因是附近没有停车场,却有很大停车需求,希望利用周边空地建设停车场,缓解路边停车及占路经营问题。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占路经营问题进行巡查,经查同江路路段来往的货车非常多,经常有货车发生故障无法行驶需要救援维修,便有救援维修经营者在该路段紧急救援维修车辆。针对该处情况,我单位已加强对同江路的巡查,对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对顽固经营者的经营工具等进行查扣。但由于车辆救援的需要,同时由于商贩流动性大,仍有商贩与巡查人员打游击。我单位将针对该处的情况,安排执法人员错时上岗,对该处进行定点蹲守,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清理。

  14、留言18,果立方经常占道占绿化,算不算违章。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了解『城市绿洲』“果粒方”项目是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运营、创业者参与、全民受惠”的总体思路,经区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依法依规推进的。依据相关布点原则,总量共44个。其中长江路街道审批20处,已完成17处布点。

  “城市绿洲”“果粒方”项目是由政府引导、公司化运营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运营主体是山东四海绿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模式是『连锁店+互联网+民生服务站』,该公司总部设在西海岸新区,目前由其运营的同类项目,在重庆等地均已上马。随着消费升级和新零售时代的到来,广州、杭州等南方城市率先兴起。

  建筑由青岛市政设计院设计,一体多用,房体设置采用模块化装配式集成建筑,占地18平米,是常态化、景观式建筑。兼顾了社区民生服务站,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功能。引导适用消费升级大趋势猫先生官方网站,整套食品检测及追溯系统解决城市居民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同时带动新区、下岗员工、困难家庭创业。

  目前改造垃圾堆9处,清理平整土地、铺设联锁块、木制平台共1190余平米,正在对周边环境进行硬化、绿化、亮化改善。带动6人、失业人员17人,毕业大学生10人创业,带动物流司机及其他人员129人就业。日均每店营业额2079元,合计办理会员数27089人,办理老年卡1259人。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应。

  长江路中队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7日13时03日回复举报人,表示满意。

  留言19,张家楼镇,农村拆违章建筑,问一下局长农村拆违章建筑,是全区进行呢,还是指某个乡镇而已,拆违章执行标准一样吗?看到张家楼街道拆违力度很大很彻底,有的街道敷衍工作,光拆村子的大路两侧,胡同里乱建不拆。责任单位:张家楼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调查了解,来话人反映的问题为各村自主拆除违章建筑问题,根据张家楼街道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求,由各村对村内存在的私搭乱建自行拆除,切实提升人居环境。来话人反映的其他镇街拆除力度情况已电话解释,来话人满意

  留言20,金泰苑小区车库乱经营破坏环境 开发区嘉陵江西路金泰苑小区,有租户租用车库,改变车库性质用来经营,卖大桶水租用三四个车库,家里7.8辆送水车,占用小区公共车位,他家还有小吃车在小区随便乱停。晚上占用消防通道车进不去出不来。物业不敢管怕得罪人。还有小区收垃圾的占用车道存放垃圾,之前执法大队来清理几次,后面依然继续存放,希望通过借助926还我们一个舒适的小区环境。谢谢。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嘉陵江西路金泰苑小区进行检查。经调查,金泰苑小区建设于2003年,建设项目名称:开发区中泰物流中心,小区规划建设有建筑物4幢,规划建设楼宇均为综合楼。通过对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竣工验收图纸进行查看,小区建设时图纸中未明确规划有车库,无法认定建筑改变使用性质。

  举报人反映的堆放物品问题,执法人员已联系小区物业进行清理。执法人员将联系社区完成执法保障工作。

  办理情况:接行风热线问题单后,长江路执法人员于第一时间2020年9月15日9:04联系举报人。经了解,举报人主要反应油烟扰民的网点为紫金山路328号醉东北(青岛金三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紫金山路330号7城海鲜(黄岛区海品汇海鲜大咖岛城一号店)。青岛金三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日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4月8日更新办理了营业执照。黄岛区海品汇海鲜大咖岛城一号店于2016年5月6日获取营业执照、2016年5月31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两家网点选址均属于商住两用楼网点房,网点上方为活动平台,排烟口均位于门头处,靠台。均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目前主要经营烧烤,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中。近期经执法人员要求,青岛金三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周边居民沟通了多次整改方案,目前已彻底更换油烟净化系统,经执法人员与周边居民沟通反应整改效果良好。

  投诉人要求黄岛区海品汇海鲜大咖岛城一号店加快整改进度,执法人员现场了解情况后,要求该业户10日内采取措施,进一步维护或更换油烟净化设备,避免油烟扰民。

  年9月26日之前办理完毕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5日9:04回复举报人,表示理解。

  言4,辛安街道办事处,顺源家园小区,以前小区进门的自动栅栏是在小区门口,现在小区物业把栅栏移到外面路口,从小区到外面主路大概有70多米距离,现在小区说这个条小区的配套路是小区,有这个依据吗?我们进门送快递根本进不去,门在外面,门卫在里面,不协调,如果开车就是登记也麻烦,进不去啊,麻烦很多。责任单位:辛安街道执法中队

  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要求物业方面于3日内到中队提供相关规划许可文件,如未能提供相关许可将依法进行处置。

  留言16,综合执法局的领导好,作为一个行风热线的热心听众,记得综合执法局第一次做客行风热线时接收到的问题线下都没答复。对此事综合执法局的领导持什么样的态度呢?本周综合执法包周上线留的问题,不知道领导是否会重视,规定时间内能否会给一个合理合法的,负责任的答复?谢谢!昨天留了两个大问题,希望不要简单的往镇街一转了事。请综合执法局的领导能关注,给一个负责任的答复,谢谢!责任单位:泊里综合执法

  办理情况:我局立即联系了反映人,了解相关情况,反映人要求针对执法程序等问题需区综合执法局法制部门给予答复,对泊里镇西封家村赶牛路的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相关问题由中队进行办理,我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项目实为青宁输气管道(黄岛段)工程泊里分输站扩建项目,青宁输气管道工程泊起点位于青岛市董家口LNG首站,终点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南京末站,线千米,其中该项目的黄岛段工程泊里分输站扩建项目于2016年1月20日已取得城乡规划选址意见书【青规西字(2016)29号】,已于2019年9月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自然资源部提报了建设用地的预审、初审报告,2019年12月份取得自然资源部关于青宁管线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2020年6月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自然资源部提报了建设用地审查报告。申请用地面积0.582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1266公顷,泊里分输站(一座)占地面积0.417公顷,目前该处土地进行了征收,并缴纳了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保资金共计13.1018万元。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9月15日对该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询问调查通知书》,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热线,希望反应中泽国货、海信公寓,东区政府附近黑车营运的问题。希望加强治理。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综合执法二大队派出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中泽国货、海信公寓该地清理整治,劝离违停、乱停乱靠车辆,没有发现非法营运车辆,下一步加大该地区的巡查力度。

  执法一大队成立了专门的交通治理小组,将东区政府附近非法营运车作为重点治理区域,目前已经查处该区域4起非法营运车辆并已经做出立案处罚。下一步,我大队仍将继续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非法营运情况将依法查处。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8日回复来话人,来话人表示理解。

  2、留言2,前天和昨天上线都反映了,水灵山路还是外甥打灯照舅,商贩占着马路人行道依然存在,在这里反映了两天了,没啥用,打其他举报电话能有用?领导也别为难了,我们将就点吧。也不要和摊点经济之类的靠,水灵山路是一条重要道路,文明城市创建期间都这样,应该吗?难道是彻底麻木了?海王路交石桥路周边商贩也很多。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海王路至双珠路东西两侧)道路和人行道全是占路商贩,把人行道全部占领,年轻的还行,从夹缝中穿梭,老人和孩子根本没法过去,只能下到马路上行走,把车行道全是占路车辆商贩,昨天反映了,今天还是依旧,还没有解决,和您反映了都没用,执法中队是不是不作为?和您反映了,都熟视无睹,无动于衷,该处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车辆人员老人孩子在占路摊点中穿梭。宣传的很好,但是实际呢?水灵山路这个区域还需要几年才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执法局南侧200米的新华路(公园路南北两侧)也是摊点很多的。执法局北侧200米的东风路(东楼路至唐岛湾路)摊点也很多。执法局西侧200米的双珠公园门口摊点。执法局东侧200米的商城街最南头靠近双珠路摊点也是堵着双珠路的人行道。反映一个新问题,双珠路亨泰民宿是否存在违法加盖?是否是违法建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经落实,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水灵山路周边小区众多,人流量大,居民对蔬菜、水果等需求较旺盛,加之水灵山路摊点群规模较小,无法满足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部分商贩看到商机后,流动到该区域占道摆摊经营。针对该问题,隐珠街道水灵山路(双珠路至海王路)设置了“一小时市场”,严格规范商贩在路沿石以上进行经营,既解决了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又极大的解决了占路经营的情况。同时,综合执法中队专门成立了早班分队和夜班分队,在此区域定人定岗执勤,实行“交接班”制度,在早8点30分之后加大对该区域的执法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占道经营商贩,及时予以清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东风路摊点问题,2020年9月16日9时44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在原胶南大会堂门口确实存在一处商贩,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劝离。灵山湾路至唐岛湾路段,属于珠海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建议珠海街道加强对该区域的执法巡察,及时予以处置。

  关于网友反映的双珠公园门口摊点问题,经查,在周六、周日确实存在零星卖小孩玩具的商贩在此占道经营,为此,隐珠执法中队加强了周六、周末的执法力量投入,及时发现占道经营商贩,及时予以清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新华路摊点问题,隐珠执法中队对新华路与公园路交界处南北两侧占道经营摊点进行逐一清理整改,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8处,店外经营6处,遮阳伞6处,店外乱摆放5处。下一步,隐珠执法中队将安排专人采取定岗巡察与不定时巡查的形式,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确保了市容环境正规有序。

  亨泰民宿为租赁用房,于2019年办理了营业执照,所用房屋为王家石桥村民房,户主在1992年建设为二层,并取得了房产证,房产证编号,南镇王私字第819号,后又于2002年经村委同意将房屋进行修建,至今未再进行建设,对于来话人所反映安全问题已要求村委对其进行安全评估。

  3、留言3,凭海临风3-1区,叠拼。自己是三楼和四楼。四楼可以通到三楼顶的平台,自己在平台上建了个阳光房。物业举报说我是违建,执法人员把我们的拆除了,想问下,在自己的房子上建阳光房算违建吗?现在灵山卫正在走统一建阳光房的流程,那为什么当时还把我的拆了?责任单位:灵山卫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前期,业户擅自在三楼露台搭建阳光房,灵山卫综合执法中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搭建的阳光房进行了拆除。近期该小区业户反映所购的房屋如果不进行改造封闭,在雨天会发生雨水倒灌进房间的情况,据此,该小区在居委会的指导下推选了业户代表,准备按照程序以业主自治的形式统一进行装修平台和阳台,目前正在按照程序推进当中。小区的平台和阳台装修应按照专业指导--业主自治--执法监督步骤统一实施,不得各自私搭乱建。

  留言6,反应小区网点的车位被承包给医院以后被封了起来。认为不合理。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了解,台子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企业青岛盛润丰泰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坐落于青岛开发区香江路1017号二层的商业网点房1-6号,共独立占地面积2647.30平方米,其中包含室外停车场及绿地面积约1231平方米,属于产权独立使用;负责人出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及《青岛盛润丰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尔信息谷网点房的情况说明》。

  5、留言8, “反应个问题,西海岸这边的非法网约车尤其是夜间太多了,有一次晚上打车的时候丢了一部苹果手机,如果说是合规的车辆车内如果有摄像头的话找回手机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应该治理一下,我感觉本质上仍然还是管理部门不作为如果主管部门都关注、经常来检查的地方,做到从严处罚,杀一儆百,真的每辆运营黑出租都能实施暂扣,还会有这样的问题嘛?”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办理情况:(1)对于网友反映的不合规网约车非法营运问题,我局始终都把出租客运作为交通领域重点问题大力度整治,正在实施的出租客运市场专项行动和旅游季节交通运输领域营运秩序整治方案,都把严厉打击社会反映强烈、抹黑新区形象“非法营运”车辆作为执法重点,根据出租车、网约车、“黑车”聚集运营规律,在院校、车站、医院、商超、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和路段,采取定点检查、蹲点守候、流动检查、巡查劝离、便衣取证等不同方式,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3月以来共检查出租车2530辆次,网约车4550辆次,现场警告纠正轻微违章770起,教育劝离疑似非法营运私家车1425辆次,立案处罚65起,其中,查处黑出租31起,不合规网约车18起,巡游出租车违章16起,累计罚款25.5万元。

  (2)当事人所反映问题的根源在于网约车运营公司平台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大量派单给无网约车道路运输资质和无网约车驾驶员资质的车辆人员进行非法运输,引起合法出租客运经营者的不满而屡次投诉。为此,我们今年多次约谈滴滴公司,建议公司进行整顿,清理无网约车经营资质车辆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人员,同时我们也将该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汇报,建议从源头抓起,引导公司进行合规化经营,从源头上减少非法营运投诉和客运市场安全隐患。

  6、留言9, “最近滴滴司机和花小猪打车软件,没有运营证就跑,希望多查查”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在青岛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不具备网约车经营资质,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存在无资质非法运营的情况,对人车线下管理失控,存在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和检测、驾驶员从业资格、背景情况审核把关、教育培训等管理缺失,无法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继续做好对接,对“

  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给予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花小猪打车”提供网约车运营属违规行为,请广大市民通过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搭乘合法车辆,同时呼吁合法车辆、驾驶员要加入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以保障自身和乘客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新区环境。7、留言10, “如果相关部门不方便出面钓鱼执法,获取证据,可以授权市民提供相关证据,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办理情况:针对网友所反映举报奖励问题,我们查阅了现行所有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查到相关奖励规定,同时我们与市支队进行了确认,确无相关投诉举报奖励政策,下一步如果出台相关规定,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积极推动实施。

  8、留言11, “主持人,花小猪打车算非法营运吗?算,为什么不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在青岛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不具备网约车经营资质,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存在无资质非法运营的情况,对人车线下管理失控,存在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和检测、驾驶员从业资格、背景情况审核把关、教育培训等管理缺失,无法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继续做好对接,对“

  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给予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花小猪打车”提供网约车运营属违规行为,请广大市民通过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搭乘合法车辆,同时呼吁合法车辆、驾驶员要加入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以保障自身和乘客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新区环境。9、

  办理情况:关于青岛市黄岛区老黄岛中泽国货附近黑出租的问题,特别是中泽国货的问题,经调查,来话人反映情况确实该地区私家车较多,但是非法营运在全国是个难题。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我大队已经秘密执法,查处几辆非法营运车辆。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大该地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证据充足,将立即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希望来话人也多多配合工作,提供相关证据。

  10、留言13,胶南的宏程粤海大堂门口很多黑车在那里揽客去机场,我们要坐大巴车不坐他们的车他们说话就不好听了。

  办理情况:反映的宏程粤海现为蓝海钧华大饭店,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后,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海南路蓝海钧华大饭店附近区域进行巡查,现场未发现非法营运车辆。

  经调查,蓝海钧华大饭店机场大巴每日10时乘坐人员较多,机场大巴负责人反映该处经常有3辆车(鲁VUJ503、鲁B08Z2F、鲁B6KF82)在此停靠,现场无监控设备,疑似涉嫌非法营运,我局函请黄岛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

  下步,我局将在该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乘坐“黑车”危害,倡导乘坐合规车辆。每日10时巡查该处并重点关注上述车辆,对证据确凿的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留言14,海怡嘉园晚上十点以后夜间施工扰民。责任单位:隐珠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2020年9月15日22时43分接市民举报海怡嘉园南侧施工噪音扰民,随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现场查看为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北区22地块项目在进行违规施工作业,随即执法人员对其违规施工作业进行现场制止并下达《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青黄综合执法询通字【2020】第0002745号,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并整改,其负责人现场表示配合并整改完毕。2020年9月17日22时45分执法人员再次到达海怡嘉园南侧进行巡查,经现场查看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北区22号地块、24地块均已办理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青环西新证字【2020】1777号、【2020】1771号)允许其进行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执法人员现场找到其相关负责人下达通知,采取相关降噪措施减少噪音分贝,其负责人现场表示配合。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留言15,南岛小镇南侧海滩上的烧烤摊是否合法,产生很多垃圾。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反映问题后,我单位立即对现场进行查看落实。经查该处为薛家岛辖区西环岛路沿线海岸线区域。该处由于前期较为混乱,很多商贩占用海滩经营露天烧烤等,导致环境脏乱差。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工作安排,2017年开始青岛西海岸新区启用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由青岛海西蓝湾开发有限公司对新区海岸线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提升,经蓝湾整治过程中对擅自占用海岸带进行经营的业户进行了取缔。目前,蓝色海湾整治项目还未交付,为加强做好此处海岸线长效保护,“青岛海西蓝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岛海岸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海岸带进行管理”,并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中注明:“委托的业态内容有定点经营活动和无烟烧烤主体多元复合业态”。经执法人员现场巡查,确认该处烧烤使用炉具为无烟烧烤炉,但因海岸带管理公司在经营方式、秩序管理存在漏洞,另有部分游客自发跟风烧烤等,导致环境变差,影响了景区形象。对此,我单位已对该处管理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黄综合执法责改字[2020]第2197号),责令海岸带管理公司限期整改,采用封闭式方式进行烧烤,同时责令该公司规范经营,加强现场秩序管理及卫生清理工作,维护好景区环境。该公司表示配合工作,立即进行了整改。我局也将继续督促海岸带管理公司加强监管,同时将增派执法力量协助该公司对该处游客烧烤行为进行规劝,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增强治理成效。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13、留言16, “刚才听到了非法营运取证难的问题,我们能否参照其他兄弟城市的做法,设置部分奖励金,鼓励全民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办理情况:针对网友所反映举报奖励问题,我们查阅了现行所有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查到相关奖励规定,同时我们与市支队进行了确认,确无相关投诉举报奖励政策,下一步如果出台相关规定,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积极推动实施。

  留言18,老黄岛国货周边黑出租非常多,没见过执法人员执法过。全是安全性能非常差的车。责任单位: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办理情况:关于青岛市黄岛区老黄岛中泽国货附近黑出租的问题,特别是中泽国货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每天都会在此巡察,来话人说没见过执法人员执法过经调查不成立,来话人反映情况确实该地区私家车较多,但是非法营运在全国是个难题。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我大队已经秘密执法,查处几辆非法营运车辆。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大该地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证据充足,将立即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希望来话人也多多配合工作,提供相关证据。

  留言19,恒安福苑小区对面饭店烧烤油烟噪音扰民。责任单位:隐珠街道办事处

  办理情况:经调查,恒安福苑小区对面共有个11个烧烤店面,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并在油烟净化设施外加装了隔音罩。2020年6月份,第三方检测机构陆续对该处店面油烟排放问题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依据《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该处店面不符合餐饮经营选址。2020年8月4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青西新环委办发〔2020〕36号)向社会公示了青岛西海岸新区餐饮业“禁设区域”目录(第一批),该处店面在“禁设区域”内,不符合餐饮店面选址,依据文件要求,该处店面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到期后将不再进行审批。2020年9月18日15时50分,隐珠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刘涛使用83198001将该处餐饮店面处理情况告知张先生,张先生表示理解。

  留言1,违章建筑:私建阳光房。薛家岛安子片区金色港湾小区三号楼二单元102室,私建阳光房,综合执法中队在2018年已经立案为违章建筑了,到现在还没执行。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该处已于前期进行调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前期已对该处进行取证,并下达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11***02号,责令其携带相关证件手续到我单位接受询问调查,当事人到我单位接受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劝说教育,但其表示不愿自行拆除。执法人员按程序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办理,案件号2018***90,但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非常不配合执法工作,一直不出面办理案件,也不出面接受相关法律文书,并以疫情为由拒绝配合工作。我单位已依法对其了下达《行政决定书》(青黄综法字【2018】第2018***90号),但当事人仍不予配合。下一步将按程序下达《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并将按程序依法调查办理,积极推进案件进程。

  办理完毕时限:案件办理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按程序推进,初步预计2021年4月。

  已办结问题:1、儿子有一个经济案件,自己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儿子以前是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找了个公司贷了100万,是我儿子签的字,现在老板没有还款能力,就把我儿子起诉了。我家女儿买的安置房是用儿子的名字,现在要拍卖这个房子。儿子整天寻死觅活。儿媳妇也跟他离了婚。希望帮助。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已在节目现场答复。若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可以通过二审程序进行救济,连线得知,目前薛先生的儿子已经上诉了,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

  当事人对连线人的答复表示满意。对节目现场解答是否满意没有作出表示,同时表示会继续,反映判案不公。2、公司欠我一个月工资八千元。走了仲裁程序,到了强制执行,也还是没给,希望帮助。

  办理情况:已在节目现场答复。李先生的案子通过诉讼程序已经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具体执行情况还是要经常和执行法官进行沟通掌握情况。若公司没有财产可执行,执行程序是要中止的,待公司有了可执行财产后,可以继续申请执行。

  连线人从法律执行程序上给李先生作出解答,从司法局职能方面请李先生理解。当事人对连线人表示感谢,对司法局职能表示理解。

  3、自己的车被倒了的树砸了,自己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怎么能获得赔偿?找谁赔?责任单位:

  2020年9月18日16:24回访王先生: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4、公司老板的父亲在外面租了一个网点房,签租赁合同盖的是公司的章,现在老板的父亲欠房租,房东起诉了公司。导致公司的账户被冻结,工人工资发不出来。希望帮助。

  2020年9月18日16:33回访郭先生: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5、公证处收费太高了吧!好几年前办的60万房产公证收费3000多,公证处不应该是服务大众吗?要那么多钱干嘛?

  办理情况:已在节目现场答复。办理公证的收费依据是山东省物价局与山东省司法厅共同制定的鲁价费发〔2017〕68号《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我处已在大厅进行公示。其中,继承公证收费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具体标准: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我处一直严格执行该收费标准,无随意抬高或降低公证收费的行为,只对于符合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公益活动有关的事项或者其他特殊事项依据政策规定应当减免的公证申请人实行公证费减免政策。

  6、自己对象的朋友贷款,让我对象顶名。2016年开始,朋友失去还款能力,我对象就被起诉了,我们这边掌握当时转账给朋友的证据和信贷员的录音。该怎么维权?

  办理情况:2020年9月18日16:24联系薛女士,得知2013年左右,薛女士对象本人作为借款人,在银行贷款合同上签字,薛女士作为担保人签字,银行将款项汇入薛女士对象银行卡上,2019年、2020年银行先后两次就贷款合同事宜诉至法院,一审庭审过程中,薛女士向法院递交了转账给朋友的证据和信贷员的录音,但法院未采纳,并判决薛女士他们还款,现薛女士已经提出上诉,但薛女士的律师表示上诉改判非常困难。遂告知薛女士可另行起诉其朋友,要求其朋友还款,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及办公场所,薛女士表示会进行现场咨询。

  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7、在南岛小镇2016年在刘家岛买的房子。9月30日抓的阄,房子当时有公证处公证。后来因为别人的财务纠纷,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19年被续封。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至今无回应,希望了解相关法律问题。

  2020年9月18日16:48联系得知,封先生已于2016年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并按照法院的要求,于2017年进行登报公告,但人民法院一直没有给予书面裁定,登报公告也查询不到,遂建议封先生继续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申请,并要求法院出具书面裁定,若法院一直久拖不决,可以向法院监督部门反映,同时告知封先生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封先生表示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但会在政法委上线时,继续反映此问题。当事人对该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8、之前就有个926听友提出这个问题,在农村闺女没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对于只有一个闺女或两个闺女怎么办?现在提倡男女平等,这个合理吗?

  办理情况:我国现行《继承法》及2021年1月1日将要施行的《民法典》均明文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同儿子享有同等继承权。

  因留言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连线、多年前购买同村人的房子,因卖方不讲道德诚信,就产生的纠纷诉至法院。今年法院两审判决《房屋买卖契约》合法有效。有了法院判决依然无法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有了公正的判决,却维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农村房屋过户变更登记(买卖)里规定须卖方夫妻双方提供身份证明,并到场签字捺印。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情况,只要卖方不签字,就永远无法变更登记。这是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不合理。其后果让一个老百姓来承担,太不公平了。这样的问题凭老百姓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解决。所以今天求助局长,申请法律援助。解决的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是不仅解决我自己的问题,维护我个人的权益。这是促进和推动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的问题解决了,其他遇到类似我的问题的老百姓就都有解决的希望。像我这样的情况在农村有很多。谢谢

  2020年9月18日16:00联系黄女士,得知黄女士就房屋买卖事宜已聘请了律师,遂告知其:因法院两审已经判决《房屋买卖契约》合法有效,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效力,若黄女士已经完全履行了付款义务,卖房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过户义务,黄女士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一方履行过户义务,若人民法院要求其另行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属,则黄女士需另行诉至法院,并告知黄女士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黄女士表示想带齐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咨询,区法律援助中心遂告知相关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当事人对该答复意见表示理解。

  10、主持人 司法局领导 你们好 司法局是管什么事的 我遇上困难司法局能管吗司法局对刑满释放人员是怎么帮助的 司法局能不能在村委里宣传一下司法局的职责

  我局指派工作人员张鑫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向留言人介绍了司法局的职责及刑释人员相关安置政策(就业方面,如果刑释人员有具体的工作意向,司法局可以协调有关单位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帮助联系就业岗位;创业方面,区里目前没有专门的安置帮教对象创业帮扶政策,但对创业有明确的政策,如果有需求,我们可以帮助核实区里的创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帮助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留言人提出,近期人力资源部门举办了一期培训班,没有把他列入,希望以后再举办这样的培训班的时候,能够把他列入。我局答应会努力为其进行协调,因为具体决策权还在人力这样部门,留言人表示理解;

  关于“司法局能不能在村委里宣传一下司法局的职责”的问题,我局指派黄岛司法所到其所在社区进行了宣传。

  11、自己从供货商买了一些塑料颗粒,签了合同,换了对接的人,一年没给我发货。这个供货商是威海的,希望请教如何维权。责任单位:

  12、局长你好,我是帅歌案受害者,帅歌案主要人员已经判刑,但我们的钱到现在也没有返还,有人说没报案就不返还是这样吗?还有就是我们对判决有异议,帅歌公司青岛负责人家里的房产以及在外地的房子在她被判以前全都转移了,开发区四千多受害者该怎么办?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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