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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先生官方网站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8-09 22:49 浏览次数:

  猫先生官方网站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83,934,0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目前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等城市,物业经营与服务管理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上海等区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本部、深圳华联置业公司、杭州华联置业公司、上海申冠置业公司等四家。从事物业经营与服务管理业务的实体为华联物业集团,负责统筹、运营和管理本公司和华联集团的物业资产租赁及住宅地产项目、商业地产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等。

  公司目前在售、在建项目主要包括深圳“华联城市全景”、深圳“华联城市商务中心”、杭州“钱塘公馆”、杭州“全景天地”,筹建项目包括深圳“华联南山A区”等项目。

  公司自持房产主要分布在深圳、上海、杭州等地,房产面积合计19.4618万平方米(含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与住宅、写字楼等配套收费车位3,515个。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初,疫情的爆发给世界经济带来严重冲击,给民众生活和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公司和全社会一起共同抗疫,积极投入到这场史无前例的抗疫斗争中。在常态化防疫阶段,公司迅速组织并实行了全面复工复产,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并保持了企业的经营稳定,全年没有发生一例疫情病例或疑似病例。面对外部环境诸多不确定性,公司继续坚持稳健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踏实肯干的华联经营作风,凝心聚力,经历了风雨、经受住了考验。截止2020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108.44亿元、净资产49.05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0.69%、0.86%;营业收入27.0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5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63%、32.58%;本年度销售以研发办公、公寓为主,受到市场供求变化和所销售产品结构性变化、去化难度加大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出现了不同程度下滑。现将公司2020年业务回顾、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2021年经营计划及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深圳地产项目包括:“华联城市全景”、“华联城市商务中心”和“华联南山A区”等三个城市更新单元项目。

  该项目为“工改住”方向的城市更新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华联城市全景”项目的工程结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该项目目前仅剩余3套住宅未售出,临街商铺8,272平方米全部自持出租。

  该项目为“工改工”方向的城市更新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1.0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5亿元。该项目定位为“创新型智慧产业园区”,由三栋超高层研发办公(T1、T2、T3)和两栋高层公寓(T4、T5)组成。该项目分南区工程(T2、T4)、北区工程(T1、T3、T5)进行联动开发,目前北区工程已竣工、推售,南区已预售,预计2021年竣工验收。销售方面:以“双线并行、阶段侧重”为整体销售策略,对外以“城市超体”整体项目形象为主,兼顾研发办公和公寓。T3栋新增销售8层,T5栋公寓652套已售罄,T4栋公寓新增销售200套。该项目本年度财务确认销售收入17.62亿元。工程建设方面:以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为首要任务,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为重点工作,北区于2020年2月开始办理入伙,6月T1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收文回执。南区于2020年7月取得预售许可证,8月实现主体结构封顶,9月正式对外销售。

  该项目获得了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LEED-CS金级认证、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深圳市优质工程金牛奖、中国年度影响力城市综合体等十多项殊荣。

  该项目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批复的更新方向拟为“新型产业及商业服务业”(M0+C)等功能,为公司在深圳筹划的第三个城市更新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华联南山A区”城市更新项目计划方向调整工作,同时推进了该项目筹建的前期工作。最近两年来,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密集出台,“工改工”项目产品的流动性受到严格限制。同时,深圳“工改工”项目已呈现供过于求、需求疲软、产业导入难、去化压力大等现象,在政策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叠加影响下,“工改工”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和市场前景日趋严峻。经与政府主管部门充分协商沟通,2020年5月取得《关于将华联A区通过城市更新“工改保”项目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复函》,城市更新方向由“工改工”拟调整为“工改保”。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0月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 年)》,国家大力度对深圳投放综合改革授权清单,鼓励深圳走出一条符合当前形势的纵深改革新路,深圳市政府协同发力。在此背景下,公司决定暂缓推进“华联南山A区”项目的“工改保”工作。公司目前正在密切关注并研究后续深圳土地政策及相关配套改革文件,探求项目开发方向的更多可能性,以提升该项目的开发前景及盈利空间。

  该项目为高端豪宅,分别荣获“首届浙江十大地标豪宅”、“最佳城市豪宅”和“中国十大超级豪宅”等殊荣。

  报告期内,“钱塘公馆”项目以“时间的座标”为主题持续推进销售,有效地展示了该产品的稀缺性和藏品价值。作为杭州大平层产品的先驱者,以引领行业的姿态领跑杭州顶豪市场,年内三次提价,产品受到热捧。该项目本年度实现财务确认收入5.38亿元,实现了逆疫情、逆周期销售。

  该项目为杭州钱江新城核心CBD商务区内的高端写字楼,是杭州目前档次高、品质好、入驻优质企业多、钱江新城单位租金最高的办公楼宇,也是杭州办公楼宇整层租赁占比最高的楼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夯实“时代大厦”甲级写字楼标杆地位。由于在宏观经济下行及疫情冲击下,部分企业因效益不佳、租金价格高等原因提出退租或到期解约诉求,加上区域办公楼供大于求的市场局面以及“时代大厦”坚持整层出租的经营策略,“时代大厦”项目稳定运营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为维护“时代大厦”高端写字楼标杆地位,公司不以牺牲租金方式追求高出租率,而是通过积极主动作为等措施,有效维护优质老客户资源,积极拓展新客户来源,以确保运营稳定,年内新引进了浙江产融、桭源、北京明泽基金等客户入驻,实现了整层出租占比达到85%。2020年,时代大厦平均租金5.75元/平方米/天,远高于同区域写字楼租金水平。全年实现租金收入约7,082万元,出租率83.14%。

  报告期内,该项目完成了电梯特种设备年检、维保;完成了地下车库道闸及收费系统改造;完成了2#楼智能化工程量核实;完成了“万豪酒店”结算资料审核13项。受到疫情影响,酒店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万豪酒店”年初基本处于停业状态,自2020年3月30日正式复工之后,入住率逐月改善,7-9月平均入住率为73.4%,10-12月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并有所增长。2020年“万豪酒店”总收入1.03亿元,同比下降30.86%。

  公司目前物业经营与服务管理业务分布在深沪杭等区域,物业经营与服务管理业务朝着服务于华联地产开发、规范化和规模化经营方向努力迈进,且物业经营水平与服务水准、品牌形象不断提升。

  1.有效开展疫情联防联控,持续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准和华联物业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华联物业集团以安全运营为准绳,一方面,有效开展了疫情防控;自疫情爆发以来,华联物业集团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并按照公司的总体部署,将抗击疫情作为首要任务,组织深沪杭三地员工迅速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在疫情全面爆发期间,共有400多名员工坚守在岗位一线,很好地保障和维护了客户的健康安全。截至目前,公司员工及项目客户无一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另一方面,持续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华联物业集团完成了“ISO9000质量管理”等换版审核,发布了《质量管理强控标准》,进一步完善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水准。通过完善住宅项目区域管家服务模式,优化提升客户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接轨“国际金钥匙联盟”,以一站式金钥匙管家服务,一键式智能化服务、大数据云端服务、绿色人文服务为核心,全方位提升商务楼宇服务水准。根据第三方客户满意度测评成果显示,华联物业集团2020年客户满意率92.12%,同比上升0.57%;满意度87.26,同比提升1.32,处于行业标杆水平。华联物业集团还凭借出色的综合实力、优质服务管理水平以及良好的市场口碑,荣获2019年度 “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称号。

  报告期内,一是持续探索、完善商业、商务等各业态的经营管理体系,加强专业运营团队建设,构筑科学专业运营规范。并随着“华联城市商务中心”进入招商运营阶段,物业经营板块进一步扩大范围,一方面要与时俱进,积极学习,苦练内功,保证经营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另一方面要善用外部专业机构,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提高运营绩效;二是不断思考和探索老旧物业的经营模式,力图契合片区发展、融入产业联动,提升老旧物业价值,提高经营业绩。

  2020年,深沪杭三地物业租金及服务管理(含酒店)等经营性收入3.70亿元,同比下降15.3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杭州“万豪酒店”第一、第二季度的经营收入出现了大幅缩减,目前已恢复正常运营。

  一是应对疫情,积极开展企业内部规范与统筹协调工作。疫情大爆发期间通过建立日报、行程追踪等工作,确保企业员工安全;疫情常态化阶段积极主动按照国家及各地政策规范要求,开展了复工复产申报、梳理惠企政策及减免与补助规定,保证企业内部的顺利运营。二是重视内部控制及防控工作,各级财务、审计、法务和纪检等部门持续发挥企业内部监督防火墙的作用,有效维护企业安全运行及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力资源和信息安全管理,优化内部管理流程,以绩效促成效。三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处于有序可控状态,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依法依规,配合并谨慎处理好股东层面股权转让及纠纷事宜的信息披露、进展披露及监管协调工作

  2020年7月23日,公司收到华联集团告知函及相关文件显示:华联集团股东锦江集团、河南富鑫、长安信托(实际为浙江康瑞代持)分别与杭州金研签订了一揽子股权转让协议,该三家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华联集团53.6886%股权全部转让给杭州金研,其后引发了股权转让纠纷司法诉讼案件。针对上述事宜,公司及时于2020年7月24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并提请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依规重视和做好与此相关的信息披露等工作。同时开展了向监管部门进行专项汇报、关注函回复与披露以及协调对各相关方进行的调查取证等工作。本次股东层面股权转让及纠纷事宜不仅引发了市场投资者、舆论等相关方的广泛关注与诸多猜测,同时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关注和调查,给企业利益相关方及员工带来了困扰,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2020年11月24日,浙江高院开庭审理了该股权纠纷案件,目前尚没有判决结果。公司将继续关注华联集团股权变动及其所涉纠纷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

  企业实现了有质量的发展,离不开股东们的长期支持,在兼顾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回馈股东,把回馈股东行为制度化、常态化。为回馈公司股东的信任与支持,共享发展成果,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2.3元现金(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3.41亿元,占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1.89%。

  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倡导,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行了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增强股东的获得感。公司2016-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50.29亿元,累计派发现金25.33亿元,现金分红比率为50.37%,最近五年的平均股息率水平位居同行业及市场前列。此外,公司自1994年上市至2019年,派发现金股利累计22.54亿元,通过首发、两次定向增发及股权激励等累计融资10.86亿元,总派现金额是总融资金额的2.08倍。

  2020年疫情期间,公司在组织开展好企业对疫情的联防联控和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通过华联慈善基金会在企业内部募集防疫赈灾善款,分别向深圳、上海、杭州、青海等地医院、红十字会和学校等机构捐赠医疗物资和善款,与全社会一起共同抗疫。同时,还完成了“大美青海-华联援青助学项目”第二年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援助;持续举办华联晨露行动乡村小学留唱音乐教室援建活动,援建华联凯佐希望学校、湖北监利郭铺中心小学两所音乐教室,为贫困山区孩子送关爱送温暖。

  2020年,公司稳健经营与诚信发展也得到了社会与行业的充分认可,获得“博鳌20年社会责任特别大奖”等殊荣。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17.36万亿元,同比增长8.7%;销售面积17.6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6%,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万亿元,同比增长7.0%;全国新开工面积22.4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2%。

  从分区域及分季度销售情况来看,在各地政府扶持政策及降准降息等利好因素刺激下,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特别是一线城市房价涨幅明显,价升量增,三四线代表城市房价涨幅收窄。一季度受疫情冲击,销售跌至低谷,销量同比下降26.3%;二季度“因城施策”灵活偏松,多地出台了扶持政策,市场销售得到快速修复并恢复增长,同比增长3.2%; 三四季度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销量同比分别增长9.9%、12.7%,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但调控政策又逐步收紧趋严。房地产行业全年销售金额和销售面积均实现逆疫情、逆周期正增长。

  从行业及房企发展情况来看,一是整体房价略有上升,土地成交额增幅明显,开发投资金额创出历史新高,拿地变得更加聚焦、理性。二是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小房企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生存压力越来越大,房企去化压力大。另外,疫情对商业地产的冲击较大。近年来,受到实体经济下滑、互联网和电商对传统的购销模式造成严重影响,办公楼和商业性用房市场持续低迷。

  从行业调控及运行情况来看,一是调控延续“房住不炒”主基调,“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调控目标。二是行业金融监管持续增强,在“三条红线”和融资规模及个贷上限集中监管的融资新规影响下,房企融资渠道持续收窄,行业拓展空间受到严重制约,加快了行业筑顶过程;行业长效运行机制更趋完善、有序,运行机制逐渐形成,房市回归理性发展。三是房地产金融监管不断收紧,房企流动性承压,风险呈现从小规模企业向中大型企业蔓延趋势,个别规模化房企发生了高杠杆下的资金断裂现象,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并面临生存威胁。

  总体而言,2020年房地产市场维持稳中有增的运行格局。房地产市场发展保持了较强行业韧性,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及增长对助力本年度全民抗疫、经济恢复、经济维持正增长等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市场规模已触顶,行业发展与竞争由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房地产存量时代之下,行业正在迈入低增长、低杠杆的新发展阶段,房企发展由数量型转向质量型,且集中度不断提升,同时面临“房地产+”升级转型或产业转型压力。

  展望2021年,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保证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定价、稳房价、稳预期”为主基调,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增加保障性和共有性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未来房地产的政策调控明确将向保障性、政策性和租赁型住房倾斜、松绑。“房住不炒”长效机制不会动摇,中央又明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并把房地产定义为当前经济最大的“灰犀牛”。行业调控及金融监管继续从严从紧,供求关系逐步转向买方市场,城镇化、城市群都市圈将成为房企布局重点,租赁性、共有性住房、城市更新或将成为行业重点关注领域及新发展方向。预期房地产市场将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政策调控目标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格局。

  公司创业发展历程可概括为两次创业、三次转型(化纤-纺织服装-石化新材料-房地产),通过独立自主走出了一条具有华联特色的内生式增长之路,总资产由上市之初的3亿元跃升至目前的108亿元,增长约36倍。公司目前正处于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公司目前土地储备或项目不足以支撑公司的持续发展,面临主业转型升级或产业转型等问题。一是实行主业转型升级或产业转型是房企当前普遍面临的痛点、难点,如何进行战略性调整及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是公司近几年一直在认真思考、筹划、探索的重点课题。二是房地产调控政策、政策性规定变化的不可控性和不可预测性会不断增加对房企的束缚和影响。公司目前正在申报的“华联南山A区”城市更新项目,由于受到深圳城市更新法规和产业政策的不断变化、更迭调整的影响,该项目面临产业导入难等风险。三是公司目前销售以研发办公、公寓产品占主导,与住宅产品相比,在营销手段、目标群体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去化难度增大。公司在维护企业稳定与有序发展的基础上,还需要慎重考虑和处理好产业发展规划、主业转型升级或产业转型发展、项目规划调整及研发办公产品去化难等问题。

  1.政策调控风险。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总基调没有改变,金融监管从严从紧。若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或信贷资金支持,公司拟建项目存在延期开发、延期竣工的风险。

  2.经营风险。房地产发展存量时代下,行业集中度提升,竞争越来越激烈,公司在售产品,去化压力大,存在项目销售不达预期和项目推售延迟的风险。

  3.其他风险。城市更新政策变化及不可控性会直接影响公司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定位、申报进度、开发进度。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两会的重点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国家战略,对各行各业的发展将产生深刻影响,“碳中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经济等将引领潮流。过去的一年,疫情给世界经济带来巨大冲击,重构了全球地缘政治和经济格局。中国充分发挥制度优越性并采取有力措施,率先实现了对疫情的有效控制,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一个保持经济正增长的国家。面对后疫情时期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公司将保持战略自信、战略定力和战略眼光,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路线,注重品质和可持续发展,以“实干、创新、发展、超越”作为工作方针统揽全局,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变化,顺势而为,创新实干,加快推进企业的主业转型升级或产业转型发展力度,不断夯实企业发展基础,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不断加大“华联城市商务中心”项目工程建设和销售力度,通过加大对定向圈层的策划推介与营销力度,通过不断创新销售模式,促进销售,确保或力争超额完成既定销售目标。工程建设方面,要保质保量地确保南区年底前达到交付目标,以保证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确保“钱塘公馆”项目完成销售目标,以保证企业盈利的稳定性、持续性。

  一是要有效通过计划、流程、绩效管理等方法,自上而下建立及深化计划意识、责任意识和结果管控意识,通过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优化管理,层层推进、落实各项任务目标。二是要建立动态财务预测机制,定期评估市场变化、政策变化等各类风险对公司现金流、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的影响,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业务部门、管理层提供前瞻性分析报告。要结合业务部门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拟定各项降本增效建议及措施,优化资金使用与配置,挖潜增效,提升资产价值。要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加强学习,全面了解财税优惠政策,依法纳税,合理降低税负。要严格财务纪律,对资金调配与使用要严格审批规程。三是要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继续加强对各个项目及各个重要节点的监督工作,以及日常财务审计工作,确保经营活动合法依规。四是继续以“事前审核、事中防范、事后应对”为宗旨,充分发挥法务在企业中的防火墙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五是持续跟踪、关注股东层面股权变动及其后续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同时做好日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监管协调等工作。

  要谨慎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在固牢主业发展基础的同时,稳中求进,积极探求主业转型升级与产业转型发展新方向、新途径。一是立足主业,继续坚持房地产主业“开发+运营”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加大主业转型升级或产业转型的拓展力度,积极寻求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地产投资项目。二是继续坚持差异化发展策略,从城市更新中谋求更大发展。城市更新领域作为未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方向及重点或将大有可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粤港澳大湾区政策,结合深圳土地政策改革导向,持续跟进、保持与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与协商,积极探求“华联南山A区”项目开发方向的更多可能性,同时探索其他老旧物业进行或参与城市更新的可能性、可行性。三是继续秉承积极稳健原则,积极拓宽视野,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四是稳中求变,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探索资本运营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发展的可行性,通过实行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方式,突破发展瓶颈,促进可持续发展。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注1: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科目的小计和负债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2:依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其中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列式为合同负债,于2020年1月1日,公司原确认为“预收款项”的预收房款项目,分类调整至“合同负债”,预收房款中的税金部分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21年4月6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微信、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晓梅女士因出差授权独立董事刘雪亮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跃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09、2021-010。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264,479.0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226,447.91元后,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为20,038,031.18元。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115,391,323.2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当年分配后的余额),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35,429,354.43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配政策规定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回购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将在合计派息总额、送股总数不变的前提下作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及要求,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发展所处阶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仅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培育长期投资者。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为:2021-019)。

  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本报告已上报深圳证监局。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七、九等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七、八、九等三项议案按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告编号:2021-018);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二、四、五、六等四项议案按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1-019)。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21年4月6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微信、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梅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09、2021-010。

  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和控制经营管理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善,能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并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制定、修订及时,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体系有力保证了公司规范治理和日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有力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有关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1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自洪,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马宁,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3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1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审计90万,内控40万),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审计90万,内控40万),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关于拟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专业性服务,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并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本次续聘事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3.21%股份。一直以来,华联集团对公司的可持续性稳步拓展给予了大力扶持和帮助,曾为公司日常发展提供多次现金资助,同时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事项提供常年信用担保支持,在推动公司历次所实施的重大资产、产业转型等方面也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华联集团拟提请公司为其日常的对外融资业务进行担保,同时华联集团为此担保事项提供等额信用反担保,有关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之间的互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元,下同),在该互保额度之内,华联集团拟提请公司为其以下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1.拟为华联集团在中国银行3.00亿元银行借款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拟为华联集团在平安银行5.20亿元银行借款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两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跃、倪苏俏在审议本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8.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05亿元的16.7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华联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注册地: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发展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投资旅游产业;酒店管理;投资文化产业;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劳务分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销售(含小轿车)。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

  华联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88,758万元、净资产815,157万元、营业收入472,757万元、净利润86,399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1.拟为华联集团在中国银行3.00亿元银行借款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自发生之日起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拟为华联集团在平安银行5.20亿元银行借款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发生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两事项的有关协议,本公司将根据该两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履行临时披露或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实施的《担保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上述担保事项需要签署反担保协议,即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华联集团须同时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华联集团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是双方基于互保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同时华联集团为该担保事项进行反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根据公司后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同样需要提请华联集团在借贷、担保等方面提供更大力度的财务支持,如“华联南山A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建设等。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联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服务费和租金收入约405万元,租金支出约95万元。

  2.华联集团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38,500万元。

  3.公司为华联集团(含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82,000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24.93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05亿元的50.84%。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6.7353亿元,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8.2亿元。

  独立董事认为:多年来,华联集团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产业结构调整、主业转型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人力、财力支持。华联集团经济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与华联集团之间的担保事项未发生过逾期担保等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履行规定的批准程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方式及表决生效需遵循如下条件: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出上述额度。

  上述理财金额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05亿元的30.5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得超出上述理财额度。

  此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只允许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商业银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能进行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风险产品投资。

  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对该委托理财事宜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以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负面影响,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授权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猫先生官方网站。委托理财事项发生时,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需要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现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测2021年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联置业”)、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物业集团”)等与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常年办公场所租赁、物业服务管理等业务。

  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3.21%股权。本公司持有深圳华联置业、华联物业集团股权比例分别为68.70%、81.39%。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1,991.1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49.05亿元的0.41%,其中:

  华联物业集团为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联杭州湾公司”)旗下“星光大道”综合体项目的商业经营提供物业服务,华联杭州湾公司需要向华联物业集团支付物业服务费。其中,华联物业集团收取杭州“星光大道”综合体项目商业部分的物业服务费1,278.31万元、收取“星光时代”写字楼物业服务费199.71万元;公司收取华联集团下属企业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联千岛湖公司”)租用公司下属企业杭州淳安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淳安华联置业”)经营场地的租金收入134.98万元,该三项收入合计1,613.00万元。

  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的租金支出分别为35.43万元和148.26万元,合计183.69万元;华联物业集团租赁华联宾馆(华联大厦)的租金支出194.42万元。该三项租金支出合计378.11万元。

  上述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1,991.11万元,未超出期初预计金额2,700万元。

  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500万元,其中,物业服务费及租金收入方面约2,100万元,租金支出方面约400万元。

  1.物业服务费及租金收入方面:预计华联物业集团来自于杭州“星光大道”综合体项目商业部分的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超过1,600万元、来自于“星光时代”写字楼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超过300万元;预计华联千岛湖公司租用淳安华联置业经营场地的租金收入不超过200万元,该三项收入合计不超过2,100万元。

  2.租金支出方面:预计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分别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的租金支出合计不超过200万元,预计华联物业集团经营华联宾馆的租金支出不超过200万元,该三项支出合计不超过40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1%。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华联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注册地: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发展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投资旅游产业;酒店管理;投资文化产业;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劳务分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销售(含小轿车)。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

  华联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88,758万元、净资产815,157万元、营业收入472,757万元、净利润86,399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华联杭州湾公司为华联集团的控股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为美元2,990.00万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1幢516 号,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基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金银饰品、电脑配件、数码产品、酒(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华联杭州湾公司建设开发的“星光大道”商业综合体项目,目前已投入商业运营。

  华联杭州湾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72,119万元、净资产41,992万元、营业收入18,903万元、净利润2,881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杭州湾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华联千岛湖公司为华联集团的控股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为43,000万元,注册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集贤路18号1栋1-2,法定代表人:倪苏俏。经营范围为:在淳安县旅游度假区进贤湾区块内生产、经营:绿化苗木、花卉(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旅游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其它无须报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华联千岛湖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2,027万元、净资产59,637万元、营业收入3,512万元、净利润6,062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千岛湖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物业服务费及租金收入方面:华联物业集团为华联集团旗下经营性物业提供服务,华联集团需向华联物业支付物业服务费;华联千岛湖公司租用淳安华联置业的经营场地需要向淳安华联置业支付租金。

  2.租金支出方面: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租用华联大厦(21-22层)开设“华联宾馆”从事酒店服务业,需分别向华联集团支付租金。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的价格与其他租户租赁价格一致。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调的需要,关联交易金额较小,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1.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服务费和租金收入约405万元,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租金支出约95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38,500万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含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82,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持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所需,交易金额较小,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关于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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